基本条件
(一)公证申请人应为居住在马里的中国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临时出国的中国公民申办公证,仅限处理死亡案件等紧急事项。
(二)申请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民事主体以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在中国,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包括:年龄在十八周岁以上、精神正常的成年人;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和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这两个范围之外的一般就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申办公证,应由法定监护人代理;监护人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应当保证确实是为了被监护人的利益。
法人申办公证,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申请。其他组织申办公证应当由其负责人申请。
(三)不予办理公证的主要情形
1、申请公证的事项不真实、不合法,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充分,虚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文书申办公证,以及不按规定支付公证费等情形。
2、不为中国国内出具的证书办理公证。如,中国国内出具的学历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驾驶证、出生证、结婚证等。当事人应向中国国内公证机构申办。
3、不办理出生、死亡、无犯罪记录等公证。对于事实发生在中国的,应向中国国内公证机构申办;对于事实发生在马里而需在中国国内使用的文书,应向马里公证机构申办公证并经马里外交部认证后,向中国驻马里使馆申办认证。
4、不办理合同、协议公证,不动产公证以及公司章程、注册文件、招标投标、票据、贷款等公司、金融事务公证。
合同、协议类公证应在中国国内或马里公证机构办理;不动产公证应当在不动产所在地公证机构办理;公司、金融事务公证涉及中国或马里金融、公司法律事务,应在中国国内或马里公证机构办理。
5、不办理涉处分房产或其他重大财产及涉股权交易、贷款、行使股东投票权利等公司事务类的有关公证。具体请参照“关于办理公证有关情况的通知”(链接)。
所需材料
(一)如实、完整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公证申请表》1份;
(二)申请人有效中国护照原件及个人信息资料页复印件;中国居民身份证复印件(适用于公证文书中提及居民身份证的情形);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及相应委托证明材料(适用于委托他人代办公证的情形);
(三)申请人在马里有效签证或居留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四)涉及重要财产权利转让、变更等与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事项,应根据领事官员要求谈话,并在《房产事务公证接谈笔录》上签名或捺指印。
(五)根据申请公证种类,提交其他材料(参照以下“其他材料要求一览表”):
其他材料要求一览表
注意事项
(一)文书内容必须符合中国法律规定,事项真实、明确、具体。申请人可按国内文书使用机构要求,参照使馆网站提供的参考模版(参见“表格下载”),准备好所需公证文本。
(二)需公证的文书可打印或以黑色水笔工整清晰书写,不得涂改;不得事先在文书上签名或填写日期,须待领事官员审核通过后在领事官员面前签名并填写日期;仔细检查文书各项内容,如有遗漏或错误,责任自负。
(三)涉与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事项,申请人应根据领事官员要求谈话,填写《公证接谈笔录》并签名。
(四)申请人应了解并向领事官员介绍文书使用目的,自行承担签署有关文书可能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
申请方式
(一)申请人可在使馆的对外办公时间前往办理。
(二)使馆不接受其他方式(如邮寄、传真)的公证申请。
(三)使馆提供公证申请预审服务。申请人可提前通过使馆领事证件咨询邮箱(consulairemali@gmail.com)进行咨询。请在邮件中注明申办公证种类、相关文书草稿及申请人联系方式。
(四)申请人或代理人最早可于取证单上标注的日期前往使馆缴费并领取办妥的公证书。
办理时间
(一)普通件: 4个工作日
(二)加急件: 2—3个工作日
(三)特急件:1个工作日
申请费用
(一)民事类:12300西非法郎;商事类:24600西非法郎
(二)加急费:18000西非法郎;特急费:26500西非法郎
(三)一式多份公证书副本4100西非法郎/份(无论民事类、商事类),不收取急件费。
注:一式多份公证书是指申请人同一次申请办理的内容完全相同的两份及两份以上公证书,其中一份为正本,其余均为副本,均共用同一编号。
付款方式
申请人在取件日凭使馆开具的缴费单和取证单自行前往Quinzambougou BDM (Banque de Développement du Mali)银行进行缴费。我馆不收取任何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