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护照换发申请
2019-02-13 23:00
【适用范围】
因公外派常驻人员所持公务护照、公务普通护照即将到期(少于半年)或签证剩余页不足4页。
【申请方式】
申请人携带申请表等材料到馆办理,不可委托他人代办(申请表请在使馆网站-领事服务-表格下载一栏中下载并填写);
【所需材料】
一、如实、完整填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申请表》1份;
二、近期(半年内)正面免冠彩色半身证件照片(光面相纸)3张(照片标准)。照片尺寸为48mmx33mm,头部宽15mm-22mm、长28mm-33mm,背景为白色,请着与背景不同颜色的深色服装。表情自然,双眼睁开,双唇自然闭合,全部面部特征清晰可见;
三、护照原件及复印件(包括带照片资料页、签证页);换发新照后,原照将被注销并退还申请人。
四、国籍状况声明书(申办时在现场签署)。
请注意:申请人应自行联系国内原派出单位,由其向原发照机关提出换照申请。接到原发照机关通知后,使馆方可受理相关护照换发申请。
【办理时间】
由于因公护照为国内制作,取证时间无法确定。